嘉必优再扩张或隐瞒真实“产能” “供销一体”采购数据存疑

《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修远/作者 唐里 映蔚 洪力/编审

“好品质,为健康”,在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招股书中惊现的这则“广告语”,颇有些“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味道。在此之前,不少企业曾因在招股书里“打广告”而“崴脚”。‍

反观其身后,嘉必优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其供应商频频“踩雷”环保问题,且在进口货物的集装箱中被检出大量活虫,这是否会影响嘉必优的产品质量?而第一大供应商“疑窦丛生”,致使其采购数据、产能数据真实性存疑;再者,其与曾经的关联客户还存在“供销一体”状况,嘉必优此番“带病上市”,是否真的能如同其名一般“嘉”必“优”?

 

一、供应商频频“踩雷”环保问题,产品质量存隐忧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牵动着人们敏感的神经。而食品安全法修订后的条例也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以多不饱和脂肪酸ARA、藻油DHA、唾液酸SA、天然β胡萝卜素等多个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嘉必优,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膳食营养补充剂、健康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领域。因此,嘉必优上游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的优劣,与嘉必优产品质量“休戚相关”。

在嘉必优官网,其宣称“嘉必优始终坚持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来保障客户和消费者的根本利益”。然而“事与愿违”,嘉必优的多家重要供应商频频“踩雷”环保问题,其产品质量或存隐忧。

2018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沂水大地玉米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水大地”)分列嘉必优的第一大、第五大供应商,嘉必优向其采购的金额为359.08万元、152.29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11.56%、7.66%。沂水大地为嘉必优提供的原材料是葡萄糖。

据广州市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数据,2018-2019年,沂水大地分别发生62起、20起废水排放口超标排放情形,污染指标为氨氮、氮氧化物等。

据沂环罚字〔2018〕第96号文件,2018年1月13日,沂水大地因在无组织废气监测中,被检测出3#下风向臭气浓度34,4#下风向臭气浓度27,均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被山东省沂水县环保局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18年临沂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显示,2018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沂水大地均“榜上有名”。而早在2016年,沂水大地也曾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第一大供应商“劣迹斑斑”,第二大供应商也“不甘示弱”。

2016-2018年,戴纬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纬林”)为嘉必优的第二大供应商,嘉必优向其采购额分别为320.66万元、256.43万元、309.69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36%、9.7%、9.97%。戴玮林为嘉必优提供的原材料为酪蛋白酸钠、磷酸三钙以及乳糖。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的中国质量新闻数据,以及食品资讯中心引援自质检总局信息,在质检局发布的2016年4月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名单中,由戴玮林进口的原产地为乌拉圭的乳清粉,被检出集装箱内存在大量活虫。

除此以外,嘉必优2017年的第一大供应商,或视安全生产以及环保如“儿戏”。

2017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骊骅淀粉”)均为嘉必优的第一大供应商,嘉必优向其采购额分别为339.72万元、221.34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85%、11.14%。骊骅淀粉向嘉必优提供的原材料为葡萄糖。

然而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数据,骊骅淀粉的淀粉四车间发生燃爆事故,事故导致21人死亡,47人受伤,造成经济损失1,773万元。

无独有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信息显示,在2019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的一次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中,骊骅淀粉等22家企业因物料扬尘问题突出被“点名”。

据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数据,2015年,骊骅淀粉存在一起水污染物超标排放事件。

与存在诸多环保问题的原材料供应商合作,嘉必优产品质量,又如何让消费者安心?

 

二、第一大供应商“疑窦丛生”,采购数据真实性存疑

事情并未结束,上述供应商将环保问题“不放在眼里”的情形,或只是“冰山一角”。

上文提及,2018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沂水大地分列嘉必优的第一大、第五大供应商。2016-2017年,沂水大地不在前五大供应商之列。

令人不解的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显示,2016-2018年,沂水大地的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710人、720人、0人。2018年,沂水大地的员工人数或骤减至0人。

除员工人数骤减至0人以外,沂水大地还存在诸多疑点。

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沂水大地历史上存在多起违法行为,包括非法占地、城乡规划管理等。

此外,2016年5月25日-2019年8月13日,沂水大地还存在5起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合计被担保债权数额高达3.3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省沂水县法院发布的行政裁定书显示,沂水大地曾被列为历史被执行人,并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对义务履行完整。截止裁定书发布日期2019年5月8日仍未履行,因此沂水大地被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政府判决强制执行。

然而2018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沂水大地继续为嘉必优提供上百万元的原材料,嘉必优采购数据真实性存疑。

放眼于其他供应商,2018年,嘉必优第五大供应商存在4人撑起200万元业绩的情形,其采购数据真实性同样存在疑问。

2018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武汉市瑞腾锦盈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腾锦盈”)分列嘉必优的第五大供应商、第二大供应商。嘉必优向其采购的金额分别为206.6万元、218.28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5%、10.98%。2016-2017年,瑞腾锦盈并不在前五大供应商之列。

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2016-2018年,瑞腾锦盈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4人。可见,瑞腾锦盈的员工人数或“寥寥无几”,却能“贡献”超过两百万元的收入,令人费解。

除供应商浮现的种种“疑云”外,嘉必优环评机构也不让人“省心”。

 

三、环评机构存在“黑历史”,或“隐瞒”真实产能

事实上,嘉必优募投项目的环评机构存在“黑历史”,曾因信用等级低被通报批评。

据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信息,嘉必优本次募投项目的环评单位为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环环保”)。

而据广州市番禺区政府数据,2019年6月17日,黄环环保肖志宏主持编制的《广州贤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50万件花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广州贤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花架、五金配件5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为同一项目,但先后两次申报内容均与现场情况严重不相符,环境影响报告表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

因上述情形,黄环环保被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区分局通报批评,并且自通报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黄环环保肖志宏作为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

浙江生态环境厅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4月9日,在2018年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示中,黄环环保因一本环评文件不合格,被评定为C级(信用一般),并被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监理行业协会通报批评。

除此之外,嘉必优环评文件与招股书产能存“出入”,或隐瞒真实产能。

招股书显示,2016-2018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嘉必优主营产品ARA的产能分别为290吨、290吨、420吨、210吨。嘉必优表示,已将粉剂换算成为了对应量的油剂,因此上述产能或包括粉剂及油剂。

然而据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示的《嘉必优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嘉必优在2007年开展了“年产400T花生四烯酸油(ARA油脂)”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于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3月投入试生产、2011年验收批复。

通过上述信息可知,花生四烯酸油或与ARA油脂为相同产品。而嘉必优招股书显示,其披露的ARA包括ARA油剂和ARA粉剂,其中ARA油剂指的便是ARA油脂。

这意味着,嘉必优所披露ARA产能,已包括ARA油脂产能以及ARA粉剂产能。也就是说,若花生四烯酸油,即ARA油脂的产能得到扩张,那么ARA油剂的产能便得到扩张,ARA的产能也同样得到扩张。

此外,嘉必优招股书所披露的“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备案号以及实施主体均与环评文件所披露的一致,因此二者或为同一项目。

而环评文件进一步显示,2016年,嘉必优再次对主营产品ARA油脂进行了扩产,该项目已形成年产650吨ARA油脂产能。

该环评文件的编制日期为2019年1月。也就是说,2016年,嘉必优至少已经形成年产650吨ARA油脂的生产能力,嘉必优是否存在隐瞒产能的嫌疑?不得而知。

产能数据存在的疑点还未消散,关联客户“供销一体”的情形又“浮出水面”。

 

四、关联客户“供销一体”,报告期内解除关联关系

与此同时,嘉必优历史关联方“供销一体”,报告期内解除关联关系的现象,也值得关注。

据招股书,嘉吉及所属企业包括Cargill Incorporated、Cargill Australia Limited、Cargill Japan LTD、Cargill(Malaysia)S/BHD、嘉吉亚太食品系统(北京)有限公司等。

2016-2018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嘉吉及所属企业分列嘉必优第二大、第二大、第一大、第一大客户,嘉必优对其销售的金额分别为3,121.2万元、4,152.64万元、4,401.69万元、3,235.12万元。同期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44%、18.17%、15.38%、21.99%。

据招股书,嘉吉关联企业指的是嘉吉生化有限公司、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东莞嘉吉粮油有限公司。

2016-2018年,嘉吉关联企业分列嘉必优的第一大、第四大、第四大供应商。嘉必优向其采购的金额分别为390.64万元、232.66万元、237.38万元。同期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15%、8.8%、7.64%。

上述嘉吉关联企业、嘉吉及所属企业,均为嘉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吉”)所控制的企业。可见,嘉必优或存在“供销一体”情形。

招股书显示,嘉吉是一家集食品、农业、金融和工业产品及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跨国企业集团。看似无可厚非的“供销一体”关系,然而嘉吉和嘉必优的“关系”却远不止于此。

2016年4月后,嘉吉便不再是嘉必优的关联方,而此前嘉吉曾是嘉必优的关联方。而嘉必优此番申请上市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该招股书报告期为2016-2018年。因此上述解除关联关系的时间在报告期内。

双方关联关系终止,但双方贸易往来却依旧“密切”。截至2019年上半年,嘉必优依旧对嘉吉存在“依赖症”,其境外销售额主要由嘉吉“贡献”。

2016-2018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嘉必优境外销售额分别为5,667.5万元、9,232.6万元、8,407.65万元、5,286.66万元。上述境外销售额中,通过嘉吉“贡献”的金额分别为2,946.41万元、4,078.34万元、4,364.95万元、3,176.73万元,占同期境外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99%、44.17%、51.92%、60.09%。

截至2019年上半年,嘉吉依旧是嘉必优主要供应商以及客户。而面对上述“林林总总”的问题,嘉必优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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