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子公司与供应商同地经营显“蹊跷” 募投项目涉嫌先斩后奏

《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易安/作者 沐灵 映蔚 洪力/风控

近年来,上市公司担保诉讼的案例不断增加的另一面,也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众所周知,诉讼在发挥其效力后,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客户等利益,其重要性显而易见。此番上市,自诩“全球范围内规模最大的丙氨酸系列产品生产企业之一”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正“内忧”不断。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1年3月31日,华恒生物控股股东、实控人郭恒华共涉及17起民事诉讼案件,全部系因原告诉求郭恒华承担担保责任所致。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方面,华恒生物半数全资子公司亏损;另一方面,其采购额累计六千万元的供应商,社保缴纳人数多年为0人,该供应商分公司与华恒生物子公司“同地经营”,双方交易的真实性存疑。需要指出的是,其多位供应商频踩安全生产及环保“红线”,华恒生物供应商遴选机制或存漏洞。不止如此,华恒生物或曾长期与产学研合作方共用联系方式。而华恒生物募投项目也未能“幸免”,其中一项募投项目在获投资备案及环评审批文件前,或已开工建设,涉嫌“先斩后奏”;另一募投项目聘请的环评单位则曾因犯单位行贿罪而被罚20万元,令人唏嘘。

 

一、半数子公司亏损,子公司秦皇岛华恒两度因环保问题被约谈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利于企业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反观华恒生物,除去尚未经营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其剩余五家全资子公司中三家处于亏损经营状态。

据华恒生物2021年3月31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截至2021年3月31日,华恒生物有6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包括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华恒”)、合肥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华恒”)、上海沣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沣融”)、秦皇岛沣瑞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沣瑞”)、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华恒”)、南阳沣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沣益”)。

据招股书,2019年,华恒生物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华恒、合肥华恒、上海沣融、秦皇岛沣瑞、巴彦淖尔华恒的净利润分别为8,515.26万元、-134.73万元、-72.36万元、111.34万元、-174.41万元。南阳沣益成立于2020年6月19日,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1年3月3日,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不仅半数子公司陷入亏损,其中,华恒生物子公司秦皇岛华恒因环保问题,曾两度被监管部门约谈。

据招股书,根据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山海关区分局出具的《证明》,秦皇岛华恒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境保护部门的行政处罚。

尽管2017年其并未收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秦皇岛华恒在近几年,前后两次因环保问题被环保局约谈。

据河北省政府及公开信息,2018年9月,秦皇岛山海关区环保分局相关人员针对秦皇岛华恒被群众反映频繁恶臭的信访问题进行约谈。秦皇岛华恒负责人对此说明恶臭味道来源及日后整改措施。对此,秦皇岛山海关区环保分局相关人员将秦皇岛华恒纳入区重点排污企业,强化落实企业责任主体12条内容,并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秦皇岛华恒在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新要求,责令秦皇岛华恒上报整改落实方案,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据秦皇岛市政府公开信息,2020年6月19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对2020年5月份出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故障较多的企业、单位开展约谈。此次约谈对象包括秦皇岛华恒。

也就是说,恒华生物半数子公司亏损,此外其一家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华恒,曾因环保问题曾两度被监管部门约谈,华恒生物的内部经营治理或遭“拷问”。

 

二、“零人”供应商撑起六千多万元采购额,分公司与华恒生物子公司“同地经营”显蹊跷

再观华恒生物的供应商。报告期内,即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华恒生物累计采购氨水达六千多万元的供应商,社保缴纳人数常年为0人,直到2020年,其社保缴纳人数才实现零的突破。

据招股书,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秦皇岛广发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广发环保公司”)分别是华恒生物第四、第二、第三、第四大供应商,华恒生物主要向其采购氨水。同期,华恒生物对皇岛广发环保公司的采购额分别为1,370.24万元、2,035.77万元、2,003.32万元、870.44万元,分别占华恒生物当期采购总额的6.36%、8.55%、8.2%、7.38%。

即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华恒生物向秦皇岛广发环保公司的采购额累计达6,279.77万元。

而实际上,秦皇岛广发环保公司与华恒生物在2016年或已有交易。

据华恒生物2016年年度报告,秦皇岛广发环保公司是华恒生物2016年末前五大应付账款单位之一。2016年,华恒生物对其应付账款为255.35万元。

然而,该社保缴纳人数常年为0人的公司,直到2020年,秦皇岛广发环保公司社保缴纳人数终于突破“零”人,为2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公开信息,2017-2020年,秦皇岛广发环保公司的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0人、0人、0人、2人。

此外,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2018年3月,秦皇岛广发环保公司因违反税收管理,被原秦皇岛市海港区地方税务局征收一分局罚款2,000元。

更为蹊跷的是,秦皇岛广发环保公司作为华恒生物重要供应商之一,其分公司经营地是华恒生物子公司的自有房产,且与华恒生物1家子公司主要经营地“重叠”。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公开信息,秦皇岛广发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山海关分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广发环保公司山海关分公司”)是秦皇岛广发环保公司分公司。秦皇岛广发环保公司山海关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经营场所为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沈山路18-5号。

凑巧的是,据招股书,华恒生物子公司秦皇岛华恒有一处房屋及建筑物坐落于山海关区沈山路18-5号,取得的所有权证号为“冀(2020)秦皇岛市不动产权第0015709号”,其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均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沈山路18号。另一子公司秦皇岛沣瑞的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均为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沈山路18-5号。

可见,报告期内,累计为华恒生物撑起六千多万元氨水采购额的供应商秦皇岛广发环保公司,不仅或曾多年为“零人”公司,直到2020年社保缴纳人数才增至2人,其分公司还与华恒生物全资子公司共处一地经营,双方关系是否“不一般”?华恒生物与其交易真实性或该“打上问号”。

 

三、供应商频“踩雷”安全生产及环保问题,供应商遴选机制或存漏洞

不止于此,华恒生物还存其他多名“问题”供应商。

其一,2017-2019年,华恒生物累计采购超五千万元的供应商,接连因生产、环保问题收到的“罚单”近30万元。

据招股书,2017-2019年,秦皇岛鹏远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鹏远”)分别是华恒生物的第三、第五、第二大供应商,华恒生物向其采购葡萄糖、玉米淀粉,采购金额分别为1,374.36万元、1,439.63万元、2,579.13万元,分别占华恒生物当期采购总额比重的6.38%、6.04%、10.55%。

即2017-2019年,华恒生物向秦皇岛鹏远的采购额累计达5,393.12万元。

而秦皇岛鹏远近一年来频频因安全生产、环保问题,而收到“罚单”。

据秦环罚〔2021〕5015号文件,2021年1月20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发现,秦皇岛鹏远锅炉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显示2020年11月8日11:00氮氧化物小时折算浓度为53.79mg/m³,氧含量均值7.5%,存在氮氧化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环境违法行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秦皇岛鹏远处罚款22.5万元。

据秦环罚〔2020〕5149号文件,2020年12月21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秦皇岛鹏远存在贮存煤料仓密闭不严的环境违法行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罚3万元。

不止受到环保处罚,该供应商还接连因踩安全生产“红线”,而被处罚。

据(冀秦昌)应急罚(2021)察三005号文件,2021年3月26日,秦皇岛鹏远因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资金使用专项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被昌黎县应急管理局罚款2万元。

据(冀秦昌)应急罚〔2020〕察三008号文件,2020年6月17日,秦皇岛鹏远因二次循环水池未设置防护栏杆、淀粉干燥车间1#包装机防爆电机非尘密型防爆电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秦皇岛应急管理部门决定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秦皇岛鹏远“踩雷”安全生产及环保问题,其社会责任或存缺失。

另外,华恒生物的第一大供应商,曾在2010年发生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据招股书,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骊骅”)分别是华恒生物的第二、第一、第一、第一大供应商,华恒生物向其采购葡萄糖、玉米淀粉,采购金额分别为1,513.5万元、2,511.08万元、3,239.51万元、1,467.1万元,分别占华恒生物当期采购总额的7.03%、10.54%、13.26%、12.45%。

即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华恒生物向秦皇岛骊骅的采购额累计达8,731.19万元。

据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公开信息,秦皇岛骊骅在2010年2月24日发生“2.24”重大粉尘爆炸事故,主要原因是其在进行平台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了粉尘云,员工使用铁质工具维修振动筛和清理平台时产生了火花,导致初始爆炸发生。包装间、仓库设备表面和地面淀粉积尘严重,导致二次爆炸发生。该事故最终造成20人死亡、48人受伤。

该事故发生时间虽未在华恒生物招股书的报告期内,但秦皇岛骊骅曾发生重大粉尘爆炸的事故,一定程度上表明其过去内部安全生产或存“漏洞”。

除此之外,华恒生物的另一供应商曾因在企业信息公示中,虚假瞒报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据招股书,2017-2019年,常州亚邦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亚邦”)分别是华恒生物的第一、第四、第四大供应商,华恒生物向其采购L-天冬氨酸金额分别为2,231.89万元、1,483.68万元、1,693.75万元,分别占华恒生物当期采购总额的10.37%、6.23%、6.93%。

即2017-2019年,华恒生物向常州亚邦的采购额累计达5,409.3万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9年12月17日,常州亚邦因在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020年1月14日,常州亚邦因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被移出。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华恒生物累计采购超五千万元的供应商秦皇岛鹏远,半年时间里接连发生数起安全生产、环保违规问题,另一位采购超五千万元的供应商常州亚邦,也因在公示企业信息中虚假瞒报而曾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此外,追溯历史,华恒生物累计采购额逾八千万元的供应商秦皇岛骊骅,在2010年发生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各大供应商“问题”频出,华恒生物的供应商遴选机制或存“漏洞”。

 

四、董事控制产学研合作方百迈生物,华恒生物或曾与其长期共用电话及邮箱

值得关注的是,华恒生物存在与产学研合作方共用电话及邮箱的情况。

据招股书,张学礼是华恒生物的董事、首席科学家、核心技术人员,张学礼持有合肥百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迈生物”)100%的股权,且百迈生物是华恒生物的产学研合作方。

“蹊跷”的是,百迈生物的企业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均在2020年7月进行了修改变动。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百迈生物成立于2010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张学礼。百迈生物的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咨询、服务等。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2019年报均显示,2020年7月23日,百迈生物将其企业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均进行了修改。而修改前,百迈生物的企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分别为0551-65689170、mpd@ehuaheng.com,修改后则分别为15855185615、114358030@qq.com。

即信息修改前,2017-2019年,百迈生物的企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或均分别为分别为0551-65689170、mpd@ehuaheng.com。

需要注意的是,产学研合作方百迈生物修改前使用的电话及邮箱,与华恒生物“重叠”。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2019年,华恒生物的企业联系电话均为0551-65689170,电子邮箱均为mpd@ehuaheng.com。

不止曾与华恒生物共用电话及邮箱,百迈生物与华恒生物的子公司,亦存在曾经共用电话及邮箱的情形。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2019年,合肥华恒的企业联系电话均为0551-65689170。2018-2019年,合肥华恒的电子邮箱均为mpd@ehuaheng.com。

据招股书,华恒生物称,目前百迈生物已不存在正在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

也即是说,2020年7月,百迈生物将其2017-2019年电话、邮箱进行了修改,但是2018-2019年,华恒生物、华恒生物子公司合肥华恒的电话与邮箱,与百迈生物修改前的电话及邮箱一致,华恒生物及其子公司曾与产学研合作方百迈生物存在共用联系方式的“异象”,而2020年7月百迈生物将其信息进行修改,其中是否为了“避嫌”?不得而知。

 

五、募投项目通过投资备案及环评批复时间或晚于动工时间,涉嫌“先斩后奏”

值得一提的是,华恒生物拟募资4亿元的募投项目,投资备案、环评批复时间分别在2019年的9月、11月,而事实上,该项目或早在2019年6月已开工建设,其募投项目或上演“先斩后奏”。

据招股书,此番上市,华恒生物拟募资4亿元,用于募投项目“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该募投项目的备案文件项目编号为2019-150826-14-03-028045,环评批文为杭环审发[2019]121号,项目实施主体为巴彦淖尔华恒。该项目拟通过新建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的发酵法交替式共用生产线,新增L-丙氨酸年产能1.5万吨,新增L-缬氨酸年产能1万吨。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1年3月31日,华恒生物的“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在其在建工程行列。

据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公开信息,2019年9月10日,项目代码为2019-150826-14-03-028045的“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被准予备案。

通过对比分析,上述政府网站披露的“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与招股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新建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项目代码均为2019-150826-14-03-028045,两项目为同一项目。

而实际上,2019年11月13日,募投项目“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通过环评审批文件。

据杭锦后旗政府公开信息,2019年11月13日,杭锦后旗环保局公布了关于《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的批复(以下简称“环评批复”),该批复文件的文号为杭环审发[2019]121号。

而据杭环审发[2019]121号文件,2019年11月13日,杭锦后旗环保局同意“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其中L-丙氨酸年产1.5万吨,L-缬氨酸年产1万吨。

即环评批复文件号一致,杭锦后旗环保局公布的“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与招股书中募投项目“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为同一项目。也就是说,募投项目“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通过环评审批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

“巧合”的是,在该项目通过环评审批的同一天,即2019年11月13日,公开信息却显示,该项目早已在当年6月已开工建设。

据杭锦后旗政府2019年11月13日发布的《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进展顺利》,在杭锦后旗工业园区的巴彦淖尔华恒的项目施工现场,工人们正忙着膜过滤等设备基础的浇筑工作。

且上述杭锦后旗政府发布的公开信息指出,巴彦淖尔华恒“氨基酸及其衍生物绿色制造”项目总投资8亿元,建成年产能5万吨,年产值近10亿元,项目一期投入4亿元,建设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和缬氨酸生产线,一期建成后可实现产值4.5亿元,新增利税1.25亿元,吸纳就业180余人。

同时,巴彦淖尔华恒总经理唐思青公开表示,一期项目2019年6月份开始施工,当前发酵、提取等车间废旧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已逐步拆除,清理污水处理站各个沉淀池、IC塔污泥,MVR设备基础设计完成,大型设备膜过滤、蒸发器、结晶罐、空压机、污水处理系统等已签合同,锅炉改造方案设计院在设计中,膜过滤等设备基础在浇筑中,实验室对生产菌种正在进行调试。

由此看出,巴彦淖尔华恒总经理唐思青提到的一期项目,项目投入4亿元,将建设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和缬氨酸生产线,与以巴彦淖尔华恒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不但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相同,而且投资额都为4亿元。通过对比分析,该一期工程或为募投项目“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巴彦淖尔华恒总经理唐思青公开表示,该项目在2019年6月份已经开始施工,进行膜过滤等设备基础的浇筑、调试生产的菌种等。

且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换言之,募投项目“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通过环评审批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而巴彦淖尔华恒总经理唐思青称,一期项目于2019年6月份开始施工,而在两项目或为同一项目的前提下,华恒生物上述募投项目是否上演“先斩后奏”?尚未可知。

 

六、募投项目环评单位惊现行贿“黑历史”,或存隐忧

无独有偶,华恒生物的另一募投项目建设,或也存隐忧。

据招股书,华恒生物拟募资1.4亿元用于“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该项目的环评批文为秦环审[2019]17号,项目实施主体为秦皇岛华恒。

据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公开信息,2019年9月30日,《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通过审批,审批文书号为秦环审[2019]17号。

而据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9月23日发布的《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受理信息公开》(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受理”)显示,项目“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的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是唐山德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德安”)。

《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通过对比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秦环审[2019]17号文件与上述环评文件受理的一致,且前后两份文件公布时间相差一周,则秦环审[2019]17号文件披露的项目与上述环评文件受理为同一项目。而且由于环评批复号一致,秦环审[2019]17号文件、环评文件受理的项目,与招股书的募投项目“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为同一项项目,由此该项目的环评单位为唐山德安。

值得注意的是,环评单位唐山德安2017年存在行贿“黑历史”。

据(2017)冀0224刑初286号文件,滦南县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唐山德安,实际控制人系总工程师范春友,在“唐山德安科技有限公司、范春友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范春友为使唐山德安在环保审批、环评项目竞争上谋取不正当利益,于2013年、2014年春节后的一天、2014年国庆节前的一天,先后给予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路北分局局长甄某等人合计30万元,涉案总金额41万元。

河北省滦南县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唐山德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范春友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直接实施行贿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2017年12月27日,河北省滦南县法院判处唐山德安罚金10万元,对被告人范春友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0万元。

那么,与存在行贿“黑历史”的环评单位合作,其对华恒生物募投项目的影响几何?

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从上述种种情形来看,上市在即的华恒生物,未来表现又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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