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悬而未决” 募投项目及在建工程上演信披“迷局”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望山DL/作者 西洲 映蔚/风控

因业绩不达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收回等事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沐邦”)自2025年5月6日先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9月以来,*ST沐邦多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其中2025年10月24日、27日、28日,其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

具体来看资金占用情况,*ST沐邦存在以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等方式,通过第三方向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形。其中,2024年,*ST沐邦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1.68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4,605.63万元。同样是2024年,*ST沐邦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2.61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3,526.25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0日,*ST沐邦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仍未处置完毕。

除此之外,2024年,*ST沐邦存在用募集资金以货款或工程款付款后,通过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江西豪安”)等关联方后回流情形。且*ST沐邦称,2021年12月江西豪安置出光伏业务后不再实际开展业务,受让该资产的受让方后来成为*ST沐邦子公司。而2022年环评显示,江西豪安向*ST沐邦该子公司租赁厂房等。且同一施工许可证下,子公司受让江西豪安的工程,官宣显示竣工验收备案单位或系江西豪安。另一方面,*ST沐邦定增募投项目投资额或与官方数据“对不上”的情况,同样值得关注。

 

一、专项现场检查被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定增募投项目投资额或与官方数据“对不上”

2025年3月,上交所修订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3月修订)》,指出信息披露质量是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体现,对投资者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研究发现,*ST沐邦定增项目其中一项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或与官方数据现“不同版本”。

1.1 专项现场检查被发现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实控人变更后频“吃”信息披露监管函

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出具日为2025年5月23日的公告,*ST沐邦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在日常督导过程中发现*ST沐邦预付账款账龄存在异常,国金证券于2025年4月22日至4月30日、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以及2025年6月30日至7月17日展开专项现场检查。

经核查发现,*ST沐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控股”)、关联方江西豪安及其一致行动人非经营性占用,以及募集资金被违规使用的情形。

为此,国金证券对*ST沐邦提出了整改要求,指出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需要指出的是,2021年1月28日,*ST沐邦实控人由吴锭辉、吴锭延、吴玉娜、吴玉霞变更为廖志远。

而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研究发现,实控人发生变更前,*ST沐邦仅曾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收到上交所出具的一份信息披露问询函。

而2021年1月28日至查询日2025年10月30日,*ST沐邦2021年三季报、2022年三季报、2023年报及2024年报,均被上交所出具了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据江西证监局2023年5月10日发布的公开信息,2023年5月9日,*ST沐邦因公司治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被要求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而*ST沐邦募投项目除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规范外,其投资额或存在不同“版本”。

1.2 定增募投项目一万吨硅提纯项目的总投资额,与官宣披露的投资额或“对不上”

2023年12月29日,*ST沐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证监会批复,发行期首日为2024年1月25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18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02亿元,全部用于收购豪安能源100%股权项目、10,000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以下简称“一万吨硅提纯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一万吨硅提纯项目由*ST沐邦全资孙公司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据出具日为2024年2月23日的《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一万吨硅提纯项目调整前后的投资总额均为7.15亿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前位7.15亿元,调整后为5.73亿元。

此外,*ST沐邦上述项目投资额或现“不同版本”。

据认证主体为土默特右旗委员会的公众平台“活力土右旗”于2024年10月21日发布的内容,“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总投资7.2亿元,2024年建设4条年产2,500吨硅废料提纯多晶硅生产线,配套建设房及其他公辅设施。

对比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可知,上述官宣提及的“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与*ST沐邦募投项目一万吨硅提纯项目或系同一项目。而两者披露的项目总投资额或“对不上”,信息披露现疑云。

 

二、称关联方置出光伏业务后未实际开展业务背后,子公司受让自该关联方在建工程的建设主体或现信披“迷局”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2025年4月发布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中,*ST沐邦自查表示,其存在用募集资金以货款或工程款形式付款后,由江西豪安回流至*ST沐邦的情形。且江西豪安称,将光伏业务相关资产转移至*ST沐邦子公司后,江西豪安不再实际开展业务,2022年或向*ST沐邦子公司租赁厂房,且其工商登记的住所地址或还指向上述租赁地址。

2.1 2024年,存在用募集资金以货款或工程款付款后通过江西豪安等关联方后回流情形

据*ST沐邦出具日为2025年4月30日《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4年,*ST沐邦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豪安”)向客户共青城奇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峰新材”)销售硅片业务,奇峰新材是内蒙古豪安的关联方,内蒙古豪安销售给奇峰新材的单价高于市场价,*ST沐邦对交易价格不公允部分收入进行了冲减。

*ST沐邦自查发现,2024年存在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以货款或工程款形式付款后,通过*ST沐邦控股股东沐邦控股、关联方江西豪安回流到*ST沐邦,故对预付的货款、工程款及应付资金借款进行冲抵。

根据以上事项,*ST沐邦更正了2024年第一季报、半年报及第三季报财务数据。

2.2 称2021年12月江西豪安置出光伏业务后不再实际开展业务,2022年环评显示江西豪安向*ST沐邦子公司租赁厂房

据*ST沐邦出具日为2022年4月15日的公告,*ST沐邦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张忠安及余菊美合计持有的内蒙古豪安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交易重组。本次交易前,张忠安、余菊美分别持有内蒙古豪安90%、10%股权。

2022年5月11日,内蒙古豪安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成为*ST沐邦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张忠安控制企业还包括江西豪安。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自成立至截至查询日2025年10月30日,江西豪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均为张忠安。

在上述重大资产交易重组中,上交所要求*ST沐邦说明江西豪安是否与标的公司内蒙古豪安存在业务重叠或同业竞争情形。

对此,*ST沐邦表示,内蒙古豪安自2019年1月设立以来,江西豪安陆续将与光伏相关的业务、资产、人员、知识产权等迁移到内蒙古豪安,自2021年12月30日内蒙古豪安向江西豪安收购其全资子公司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锐机电”)以来,内蒙古豪安取得了江西豪安与光伏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且江西豪安不再实际开展业务,自此内蒙古豪安与江西豪安不存在业务重叠和同业竞争的情形

蹊跷的是,此后,江西豪安或仍向*ST沐邦的子公司捷锐机电租赁原厂房。

据*ST沐邦出具日为2023年8月16日的公告,就捷锐机电光伏新材料装备制造项目(年产600台单晶炉、100台半导体设备)(以下简称“光伏装备项目”),捷锐机电于2022年6月6日取得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安环审批[2022]13号”。该项目于2022年12月竣工,于2023年3月11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据编制日期为2022年5月的《捷锐机电光伏新材料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光伏装备项目环评报告”)显示,名为“捷锐机电光伏新材料装备制造项目”的项目,于2022年6月6日获批,批复号为安环审批〔2022〕13号。

对比环评批复、项目名称等可知,上述两个项目系同一项目。以下统称为“光伏装备项目”。

据光伏装备项目环评报告,捷锐机电位于江西安义工业园区凤凰东路29号,拟投资21亿元,在已有用地上,利用已建综合楼并新建厂房建设年产600台单晶炉及100台半导体设备生产线项目。厂区内其余已建的办公楼、宿舍楼、N1~N4厂房租赁给江西豪安使用

同时,该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依托江西豪安废水总排口排放。经双方公司协商明确,厂区废水总排口的监测计划、规范化设置等责任法律主体为江西豪安。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捷锐机电成立于2020年11月18日。2022年2月24日,捷锐机电的住所由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江西省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东路29号

可见,在内蒙古豪安2021年末取得了江西豪安与光伏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后,江西豪安不再实际开展业务。*ST沐邦子公司捷锐机电编制日期为2022年5月的环评显示,捷锐机电将其厂区、办公楼、宿舍楼等租赁给江西豪安使用。而截至查询日2025年10月30日,江西豪安的住所地址或仍系捷锐机电厂房所在地。

“疑云”尚未消散。

2.3 子公司在建工程系受让自江西豪安,而同一施工许可证下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单位系江西豪安

据*ST沐邦出具日为2022年4月15日的公告,截至2022年4月15日,内蒙古豪安的在建工程中,包括捷锐机电建设的“办公楼、生产厂房1、生产厂房2、生产厂房3、生产厂房4、门卫、门卫1”(以下简称“捷锐机电序号1工程”)、“成品仓库”,建设位置均为安义工业园区凤凰东路29号,建设规模合计为61,445.14㎡。其中,捷锐机电序号1工程系捷锐机电自江西豪安受让而来

且捷锐机电序号1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360123202201240103

据内蒙古豪安出具日为2022年4月15日的《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内蒙古豪安在建工程“金刚线硅片项目”(以下简称“金刚线项目”)的预算数为1.26亿元,期初余额为0元,当期增加额为0.57亿元,当期转固金额为0元,期末余额为0.57亿元,截至2021年末,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及工程进度均为45.17%。

据*ST沐邦2022年半年报,2022年1-6月,*ST沐邦的在建工程金刚线项目的预算数为1.41亿元,期初余额为0.74亿元,当期增加额为0.14亿元,当期转固金额为0元,期末余额为0.88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的比例及工程进度均为62.52%。

据*ST沐邦2022-2024年报,2022-2024年,*ST沐邦的在建工程明细已无金刚线项目“身影”。

对比可知,*ST沐邦在2022年上半年收购内蒙古豪安后,着手建设内蒙古豪安子公司捷锐机电的在建工程金刚线项目。而自2022年报开始,在建工程中未再提及金刚线项目的建设情况。且*ST沐邦表示,捷锐机电序号1工程系捷锐机电自江西豪安受让而来,该在建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360123202201240103。

而官宣显示,与捷锐机电序号1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致的项目工程,或已竣工。

据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2021年,江西豪安申报并备案“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GW金刚线硅片”项目,总投资额为5.64亿元,详细地址为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东路29号。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4,816.4㎡,主要为生产厂房32,364㎡、综合办公楼3,273㎡、新能源研发楼1,028㎡、成品仓库8,102.4㎡及其他门卫室建筑等。开工时间为2021年,竣工时间为2022年。

同时,据安义县住建局于2025年2月17日发布的《2024年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办件汇总表》,施工许可证号为360123202201240103、建设单位为江西豪安,对应包括工程名称为“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GW金刚线硅片办公楼”、“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GW金刚线硅片生产厂房1”等8项工程,出件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

可见,上述八项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与捷锐机电序号1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致,于2024年4月进行竣工备案,但建设单位为江西豪安。而*ST沐邦称,2021年12月江西豪安置出光伏业务后不再实际开展业务,令人费解。

而关于捷锐机电的业绩,或上演信披疑云。

2.4 披露子公司捷锐机电2023年营收7.37亿元,而官宣披露捷锐机电2023年已实现营销收入14亿元

据*ST沐邦出具日为2024年4月27日的公告、出具日为2025年4月30日的公告,2023-2024年,捷锐机电营业收入分别为73,728.25万元、680.1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562.68万元、-4,876.52万元。

而据南昌市政府发布于2024年9月9日的援引数据2023年,捷锐机电生产了1,000台单晶炉设备,实现了当年投产、当年实现营销收入14亿元的好成绩

并且,据南昌市政府发布于2025年5月16日的援引数据,作为产能正在爬坡阶段的企业,2024年,捷锐机电产值达16.5亿元,2025年产值有望达到25亿元。

可见,*ST沐邦披露子公司捷锐机电2023年营收为7.37亿元,而官宣披露捷锐机电2023年已实现营销收入14亿元。此外,2024年,*ST沐邦存在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以货款或工程款形式付款后,通过*ST沐邦控股股东沐邦控股、关联方江西豪安回流到*ST沐邦的情形。

而*ST沐邦称,自2021年2月内蒙古豪安向江西豪安收购捷锐机电以来,内蒙古豪安取得了江西豪安与光伏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且江西豪安不再实际开展业务。蹊跷的是,捷锐机电编制于2022年5月的环评报告显示,捷锐机电将其厂区、办公楼等租赁给江西豪安使用。而市监局显示,截至查询日2025年10月30日,江西豪安的住所地址或指向捷锐机电厂房所在地。此外,子公司捷锐机电序号1工程在建工程受让自江西豪安,而与该工程系同一施工许可证下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单位系江西豪安,或上演建设单位疑云。

 

三、结语

上市近十年,*ST沐邦于2025年5月6日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自2025年8月2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而围绕*ST沐邦的问题尚未结束,除此之外,*ST沐邦自查发现,其2024年存在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以货款或工程款形式付款后,通过江西豪安等关联方回流到*ST沐邦。

而*ST沐邦称,称2021年12月江西豪安置出光伏业务后不再实际开展业务,但*ST沐邦子公司2022年环评显示,江西豪安向*ST沐邦子公司租赁厂房等,且同一施工许可证下,子公司受让自江西豪安的工程,官宣显示竣工验收备案单位系江西豪安,或上演建设单位疑云。值得一提的是,就定增募投项目一万吨硅提纯项目的总投资额而言,*ST沐邦与官宣信披“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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