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板到北交所,7亿元营收油田技术服务商两次撤单,募投项目必要性与核心技术竞争力遭“拷问”

《宸雕尽调》 柒禾/作者

2026年6月,国家能源局等联合印发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指出,要推动油气田和炼化产业转型,规模化开展陆上油气田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探索海洋油气田和海上风电协同开发,推动CCUS区域产业集群建设,提高油气田生产电气化率,打造低碳零碳油气田。2025年,主营油气田放空天然气净化回收、注气业务、以及天然气发电及主动力、输电业务的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洁能”)营收规模超7亿元,同比增速达38.6%。

2023年6月,凯龙洁能的上交所主板上市申请获受理,2024年6月撤材料终止上市审核。2025年12月,凯龙洁能的北交所上市申请获受理,2026年7月再度撤材料终止上市审核。两次申报,凯龙洁能均历经一轮问询,且监管均关注其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以及核心技术的竞争力等情况。

 

一、放空天然气净化回收贡献超五成主营业务收入,2025年营收超7亿元

作为一家围绕能源行业为油气田公司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型企业,凯龙洁能于2011年8月在新疆克拉玛依市成立。

据2025年报,截至2025年末,克拉玛依市尤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凯龙洁能49.37%股份,为凯龙洁能的控股股东。曾强合计控制凯龙洁能74.69%的股份,为凯龙洁能的实际控制人。

据凯龙洁能签署于2025年12月25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2025年12月25日的招股书”)及2025年年报,凯龙洁能是一家主要从事油气田放空天然气净化回收、注气业务、以及天然气发电及主动力、输电业务的服务型企业。客户主要为中石油、中石化下属油田公司或钻井公司等。

业绩方面,2022-2025年,凯龙洁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2亿元、5.96亿元、5.37亿元、7.4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379.47万元、10,219.04万元、6,383.45万元、5,828.32万元。

经测算,2023-2025年,凯龙洁能的营收增速分别为14.7%、-9.92%、38.6%,净利润增速分别为8.95%、-37.53%、-8.7%。

可见,2024年,凯龙洁能的营收和净利润均下滑,2025年,营收上涨,净利润下滑。

收入构成方面,2022-2025年,凯龙洁能的放空天然气净化回收收入分别为3.11亿元、3.5亿元、2.97亿元、5.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08%、58.89%、55.58%、73.26%。

同期,注气业务收入分别为1.31亿元、1.66亿元、1.61亿元、1.1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26%、28.01%、30.1%、15.85%;天然气发电及主动力、输电业务收入分别为7,581.01万元、7,781.87万元、7,645.89万元、8,021.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67%、13.1%、14.32%、10.89%。

客户方面,2022-2025年,凯龙洁能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9.41%、99.07%、94.88%、59.49%。

 

二、机器设备账面价值超6亿元拟募资购置天然气净化回收相关设备,两轮申报中募投项目必要性和合理性引关注

据交易所公开信息,凯龙洁能两次申报上市的板块分别为上交所主板、北交所。

在前次申报中,据凯龙洁能签署于2023年11月9日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上交所首轮问询回复”),根据申报材料,彼时,凯龙洁能的募投包括天然气净化回收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天然气净化回收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拟投资40,000万元,主要内容为购置天然气净化回收相关设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新增天然气净化回收产能90万方/天;2020-2022年,凯龙洁能放空天然气净化回收服务能力利用率分别为94.98%、60%和78.82%,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占资产总额比重较高。

(2)2020-2022年,凯龙洁能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303.72万元、3,237.4万元和8,445.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3%、13.61%和25.95%;彼时募投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

由此,上交所要求凯龙洁能说明(1)目前天然气净化回收产能情况,项目的开展是否均需要购置新设备,固定资产中能用于新项目的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占比,结合固定资产与已有项目的匹配情况,说明募集资金购置设备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2)结合凯龙洁能在手订单、产能利用、市场预测等相关因素,说明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情况及相关风险、募投项目折旧、摊销金额对凯龙洁能经营业绩的影响。

(3)结合合理假设与量化分析,说明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而此次申报,据北交所发布于2026年1月29日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北交所首轮问询函”),根据申请文件,凯龙洁能机器设备账面原值98,508.47万元,账面价值62,275.72万元。本次拟募集资金40,000万元投向“天然气净化回收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40,426万元,主要为购置90万方/天处置能力的撬装式天然气净化回收相关设备,其中设备购置费35,706.56万元,安装工程费2,856.52万元,其他费用1,482.9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80万元。

由此,北交所要求凯龙洁能(1)说明本次募投项目需要履行的各项审批备案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已取得全部业务资质;如未取得,请说明预计取得的时间,是否存在取得障碍及对项目实施的影响。

(2)结合设备、人员等配置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凯龙洁能各项业务产能(服务能力)利用率,产能(服务能力)利用率计算方式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报告期内产能(服务能力)利用率、在手订单、新老客户需求、可使用非受限资金等情况,以及下游客户市场发展情况、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等,补充说明募投项目扩大产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说明凯龙洁能现有机器设备的具体类型,募投项目投资细项的具体构成,资金需求的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合理性;本次募投拟购置机器设备类型、数量、价格等与前期实施项目是否存在差异及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充足的市场空间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及其有效性,是否存在产能过剩或无法消化的风险,综合分析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性,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揭示。

(4)结合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规模,说明募投项目完工后每期新增的折旧摊销金额,以及对产品单位成本、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揭示。

可见,报告期内,凯龙洁能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占比较高,2025年6月末,机器设备账面价值超6亿元。在此背景下,凯龙洁能两轮申报的募投项目均包括“天然气净化回收业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该项目的主要内容为购置天然气净化回收相关设备,且前次申报上交所,凯龙洁能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流。由此,上交所和北交所在问询中均要求凯龙洁能结合在手订单、产能消化、募投项目折旧与摊销等情况,说明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七条,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以及招股说明书、其他募集发行文件等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据发布于2025年3月27日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应当结合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发展目标、前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募集资金规模,充分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据发布于2023年2月17日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2023年修订)》,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的投向和使用管理制度,披露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发行人应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情况,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披露相关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是否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应按照重要性原则披露募集资金运用情况,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简要分析可行性及与发行人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管理安排,所筹资金不能满足预计资金使用需求的,应披露缺口部分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募集资金运用涉及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应披露相关程序履行情况等

据发布于2023年2月17日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发行人应按照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准则的要求披露项目的建设情况、市场前景及相关风险等。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的,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分析披露募集资金用于上述一般用途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结合公司行业特点、现有规模及成长性、资金周转速度等合理确定相应规模

不难看出,在上市审核中,监管关注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规模是否合理、投向是否明确、程序是否合规、披露是否充分等,既要确保钱用在“刀刃”上且不损害公司独立性,也要防止盲目融资和同业竞争。且拟上市企业需结合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发展目标及前次募集使用情况,来说明其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三、近四年研发投入占比不足2%,监管聚焦核心技术的竞争力情况

研发方面,2025年12月25日的招股书及2025年招股书显示,2022-2025年,凯龙洁能的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0.64%、0.39%、1.25%、0.8%。

据上交所首轮问询回复,根据申报材料(1)凯龙洁能在放空天然气净化回收业务的技术、工艺、安全控制等核心要素方面均走在该领域的前沿。(2)凯龙洁能研发掌握的净化处理工艺技术,适合上述边远井、零散井的伴生天然气及试采井的放空天然气回收;自主研发的小型化、撬装化天然气净化回收工艺、装备能够适用于多种工况,设备集成化、自动化程度高,工艺及设备安全可靠。

(3)凯龙洁能较早的研发和掌握了天然气作为动力燃料为钻井作业提供发电服务的技术,并与设备厂商一起设计和改良了相关天然气发电设备。(4)在注气业务方面通过技术研发和实践,率先采用PSA(变压吸附)制氮技术用于油田注气增产业务。(5)凯龙洁能已取得国内专利权20项,其中一项为发明专利,受让自****大学。(6)凯龙洁能研发费用率持续低于同行业。

由此,上交所要求凯龙洁能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的要求,结合流程图关键节点说明核心技术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补充披露凯龙洁能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并要求凯龙洁能说明(1)“核心要素方面均走在该领域的前沿”结论的依据,“能够适用于多种工况,设备集成化、自动化程度高,工艺及设备安全可靠”的具体依据,前述技术与竞争对手的比较情况,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2)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的对应情况,前述技术的实现方式,是否依靠采购设备实现,是否依赖于设备厂商。

(3)前述与设备厂商设计和改良的具体情况,与设备厂商之间是否存在合作研发的情况,技术成果归属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4)凯龙洁能当前研发项目及未来研发安排,与行业发展方向是否匹配,研发费用率较低对公司竞争力的影响。

据北交所首轮问询函,根据申请文件(1)凯龙洁能属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辅助行业,下游主要是石油公司,主要服务新疆、四川区域,根据凯龙洁能测算,彼时凯龙洁能放空天然气净化回收业务占新疆、四川相关市场的比重分别为10%-14%、6%。(2)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凯龙洁能研发投入分别为330.63万元、233.09万元、671.08万元及326.53万元,报告期内开展了15个研发项目,采用自主研发和委外研发结合的模式。(3)行业主要壁垒包括市场准入、资本、技术、人才等方面,衡量凯龙洁能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主要是客户稳定性、服务质量和毛利率水平。

由此,北交所要求凯龙洁能(1)披露报告期内凯龙洁能相关科研项目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情况,凯龙洁能主要技术属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情况;与主要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技术路线的明显差异,主要产品或服务所采取的技术路线是否属于行业通用技术路线,如属于创新技术路线的,充分披露相关技术风险;产品或服务所使用的主要技术为外购的,补充披露相关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安排;招股说明书引用第三方数据或结论的,补充注明资料来源。

(2)补充说明凯龙洁能取得发明专利的时间多数在报告期内的原因,结合发明专利的前期研发相关人员和资金投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购买或突击申请发明专利的情形,相关专利在凯龙洁能主营业务中的具体应用情况

(3)补充说明凯龙洁能采用自主研发与委外研发相结合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自主研发能力不足或严重依赖委外研发方的情况,委外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情况,使用、转让、授权委外研发成果是否存在限制,是否存在通过委外研发输送利益的情形;凯龙洁能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和技术来源,对应研发项目启动及成果形成时间、参与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参与情况)、时间与资源投入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多名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研发及经营的影响。

(4)凯龙洁能核心技术与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竞争对手的比较情况,核心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及具体体现,核心技术在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中的具体应用情况,是否已形成创新壁垒,是否存在被替代、淘汰的风险;凯龙洁能核心技术对于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具体成效。

(5)补充说明凯龙洁能在市场准入、资本、技术、人才等行业壁垒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竞争优劣势,在客户稳定性、服务质量和毛利率水平等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由上可知,2022-2025年,凯龙洁能的研发投入占比不足2%,且报告期内,凯龙洁能存在委外研发、取得发明专利的时间多数在报告期内等情况。由此,两轮申报中,上交所和北交所均要求凯龙洁能说明核心技术与同行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核心技术与相关专利及业务的对应关系等。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应当结合主板定位,就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内发行人是否具有较高地位,经营规模在同行业排名是否靠前,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是否相对成熟、符合行业趋势、能够促进稳定经营和转型升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

据发布于2023年2月17日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2023年修订)》,发行人应结合所处行业情况披露业务竞争状况,包括所属细分行业竞争格局、行业内主要企业,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据发布于2023年2月17日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2023年修订)》,发行人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披露与其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包括产品或服务所使用的主要技术、技术来源及所处阶段(如处于基础研究、试生产、小批量生产或大批量生产阶段),说明技术属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情况;披露核心技术与已取得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以及在主营业务及产品或服务中的应用并披露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产品或服务所使用的主要技术为外购的,应当披露相关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安排;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经费投入、拟达到的目标;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披露相关科研项目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披露报告期内研发投入的构成、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还应当披露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权利义务划分约定及采取的保密措施等

据发布于2022年5月27日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2022年修订)》,保荐人应取得发行人生产流程资料,结合生产核心技术或关键生产环节,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相对比,分析评价发行人生产工艺、技术在行业中的领先程度

对于发行人的部分专利系继受取得或与他人共有的,核查继受取得或与他人共有专利的重要性,与所提供产品(服务)的内在联系;继受取得或与他人共有专利的背景、过程,是否存在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原权利人、共有人的基本信息,共有人使用或许可专利的具体情况。核查核心技术的取得方式及使用情况,是否来源于核心技术人员在之前单位的职务发明,是否为独立研发,判断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调查核心技术是否取得专利或其他技术保护措施、在主营业务及产品(服务)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

也就是说,上市审查关注拟上市企业自身是否符合板块定位且有行业竞争力,核心技术来源清晰、权属无纠纷,同时要求保荐人通过核查确保技术先进性与信息披露真实性等情形。

 

四、结语

简言之,凯龙洁能固定资产中,截至2025年6月末机器设备账面价值超6亿元。2022-2025年,凯龙洁能的研发投入占比不足2%,且存在委外研发、取得发明专利的时间多数在报告期内等情况。凯龙洁能先后申报上主板和北交所,后均撤材料终止上市审核。两轮申报过程中,监管均关注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凯龙洁能的核心技术竞争力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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