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创新药自主定价权征求意见 鼓励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 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开放创新药自主定价权,鼓励中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国内创新药定价一直是医药市场关注的焦点。征求意见稿旨在建立化学药分层定价体系,督促药企按照药品的创新性对其首发价格定价,对于价格合理的药品采取集中受理挂网的模式,加快药品挂网准入的速度。此前,新药从上市到完成大多数省份的挂网需要3-4个月,如果企业按照新规则,几周时间就可以通过集中挂网,“一省挂网,全国通行”,大大缩短了上市药品的挂网流程。

首发价格形成机制采取企业自评量表的方式,从药学、临床价值和循证证据三方面对号入座、自我测评,按分值进入高、中、低三个组别,根据创新点数的高低设置合理的价格,自评点数越高,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的自由度就可以越高。由于药品上市挂网后,医疗机构才能采购,据此定价的药品上市后的挂网采用集中受理模式,挂网后全国通行。

其中,创新点数高以及中的药品,具有首发价格1-5年的稳定期,稳定期内不纳入集采,不对其价格进行政策约束,期满后价格调整降幅不低于15%。此外,意见稿还设置了价格风险提示政策,按照创新点数高低、首发价格的合理性和提供材料的完备性,将价格分为A、B、C三个等级,A类为定价最合理,推荐医疗机构优先采购,C类则意味着有价格风险,暂缓挂网。

需要注意的是,该意见稿暂时只对化学药品有效,生物药物和中成药的创新评价体系尚待明确。当前对大多数创新药而言,创新药入院需要经过科室申请、药学部门审核、药事委员会投票等程序,时间较长,仍有待进一步畅通。相较于挂网,入院时间仍是限制其市场准入速度的关键。此外,随着2023年医保谈判政策优化,创新药中长期价格趋稳,极大支持了有价值、高质量的创新药。而大多数创新药的放量需要进入医保,首发价格的高低对最终进入医保的价格影响不大。

整体而言,意见稿将价格、挂网、采购等政策资源向真创新、高水平创新倾斜,提高了新药挂网效率。由于首发价格的合理性以及创新点数的自评等文件需要公开受到社会监督,如有造假会影响信用评级,阻碍公司后续产品的准入和挂网进度,因而壁垒不高的伪创新以及“利益品种”的价格难以制定虚高的价格,真正专注于前沿创新和填补国产空白的药物将获得更多定价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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