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雕尽调》 柒禾/作者
涂料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6年1-5月,国内涂料出口继续保持高增速,出口总量20.51万吨,绝对值较2025年同期增长5.5万吨,同比增速36.68%;出口金额6.04亿美元,绝对值较上年度增长1.4亿美元,出口金额增速30.21%。2024-2025年,主营涂料、油墨及相关产品的金桥德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德克”)营收和净利润逐年增高。
2025年6月28日,金桥德克申报创业板上市获受理,2026年7月11日,金桥德克撤材料终止上市审核。期间,金桥德克共收到两轮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均从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及坏账计提充分性,以及期间费用率等方面提出问询。
一、营收和净利润逐年攀高,涂料业务贡献超八成主营业务收入
据金桥德克签署于2025年12月29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2025年12月29日的招股书”),截至签署日,马晓东合计控制金桥德克51.78%的表决权,为金桥德克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成立于2014年4月,金桥德克主要从事涂料、油墨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涂料、油墨等功能性涂层材料,树脂和胶黏剂等相关产品,以及受托加工树脂和添加剂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日化品包材、消费电子及家电、汽车等领域。
金桥德克所处行业为功能性涂层材料行业,上游为树脂、溶剂、颜填料等化学品制造企业;下游为购买或使用功能性涂层材料产品的终端用户的配套供应商,终端用户为日化品包材、消费电子及家电、汽车等生产制造商。根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金桥德克日化品包材辐射固化涂料产品在国内日化品包材领域2024年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业绩方面,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金桥德克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91亿元、5.39亿元、6.27亿元、2.9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314.42万元、11,694.94万元、14,102.91万元、6,549.31万元。
经测算,2023-2024年,金桥德克的营收增速分别为9.72%、16.44%,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5.56%、20.59%。
可见,2023-2024年,金桥德克的营收和净利润保持正增长。
据金桥德克签署于2026年2月27日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二轮问询回复”),2025年,金桥德克预计实现营业收入为6.67亿元,同比增长6.4%。
据2025年12月29日的招股书,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金桥德克的涂料业务收入分别为4.02亿元、4.46亿元、5.33亿元、2.5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97%、82.76%、84.99%、85.94%。
同期,金桥德克的油墨业务收入分别为4,452.87万元、5,024.92万元、5,679.63万元、2,609.2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7%、9.33%、9.06%、8.73%。
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金桥德克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10.94%、9.4%、7.15%、7.56%。同期末,金桥德克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46.13%、46.7%、49.7%、108.04%。
二、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超四成高于部分可比公司,监管聚焦坏账计提充分性及逾期情况
此次申报,金桥德克历经两轮问询。
其中,据金桥德克签署于2025年12月29日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申报材料显示(1)2022-2024年各期末,金桥德克应收票据分别为6,460.23万元、7,661.21万元、7,698.93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196.33万元、2,021.1万元、1,485.34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金桥德克未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2)2022-2024年各期末,金桥德克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2,649.54万元、25,157.66万元、31,176.8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6.13%、46.7%、49.7%。金桥德克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可比公司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来技术”)、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图高新”)。
(3)2022-2024年各期末,金桥德克按账龄组合计提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7.67%、97.76%和97.77%,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5%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6.21%。
(4)2022-2024年各期末,金桥德克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5,292.56万元、5,713.89万元、8,878.95万元,逾期率分别为23.37%、22.71%、28.48%。
由此,深交所要求金桥德克(1)结合与主要客户结算方式的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波动的原因。
(2)结合应收票据期后兑付或终止确认、可比公司情况,分析未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合理性及合规性。
(3)结合金桥德克收入增长情况、不同信用政策客户7至12月各月销售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金桥德克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4)结合下游客户类型、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差异情况,分析金桥德克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东来技术、雅图高新的原因和合理性。
(5)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对应收账款回收的管理措施。
(6)账龄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按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测算对金桥德克业绩的影响,进一步说明金桥德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据二轮问询回复,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1)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各期末,金桥德克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23.37%、22.71%、28.48%、33.08%,金桥德克称逾期账款增加主要系下游客户因自身资金规划、现金流情况及集中付款周期等因素,付款节奏有所延后导致。
(2)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各期末,金桥德克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9.38%、98.58%、90.39%、50.86%。金桥德克称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回款比率较低主要因统计时点距2025年6月30日较近所致。
由此,深交所要求金桥德克结合应收账款逾期率、逾期三个月以上占比、逾期客户数量及占比呈上升趋势、期后回款比例呈下降趋势等情况,进一步分析应收账款逾期原因分类及其占比情况,主要逾期客户资信状况是否恶化,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回款风险,坏账计提准备是否充分。
可见,报告期各期末,金桥德克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应收账款逾期率呈上升趋势,且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在此背景下,深交所在首轮问询中要求金桥德克说明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增长且高于部分同行可比公司的原因、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等。二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金桥德克结合应收账款逾期率、逾期客户、期后回款等情况,进一步分析应收账款逾期原因分类及其占比情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准备是否充分等情况。
据发布于2023年12月22日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公司应制定与实际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具体会计政策,并充分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应收款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披露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披露账龄计算方法。应收款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披露认定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
据发布于2023年2月17日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应对发行人应收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包括如果对某些单项或某些组合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应充分说明并详细论证未计提的依据和原因,是否存在确凿证据,是否存在信用风险,账龄结构是否与收款周期一致,是否考虑前瞻性信息,不应仅以欠款方为关联方客户、优质客户、政府工程客户或历史上未发生实际损失等理由而不计提坏账准备。
发行人应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确定合理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显著差异的,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具体原因。
据发布于2023年2月17日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2023年修订)》,发行人应结合经营管理政策分析资产质量,披露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的主要资产项目的质量特征、风险状况、变动原因及趋势,包括结合应收款项主要构成、账龄结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信用政策、主要债务人等因素,分析披露报告期应收款项的变动原因及期后回款进度,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坏账风险;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分析披露具体原因等。
据发布于2022年5月27日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2022年修订)》,保荐人应取得应收款项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主要债务人及主要逾期债务人名单等资料,并进行分析核查。结合信用政策分析应收款项变动的原因,了解大额应收款形成原因、债务人状况、催款情况和还款计划。
核查发行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龄计算方法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核查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及相关参数的确认依据是否合理、合规,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政策及计提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发行人特点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等,判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在上市审查过程中,监管要求申报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须贴合自身经营实际且,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且要求申报企业充分透明地披露相关依据与变动原因,并要求中介机构独立核查账龄、信用风险及参数合理性等情形。
三、销售费用率及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均值,原因和合理性遭“两连问”
另外,在两轮问询中,金桥德克均被问询期间费用的情况。
据首轮问询回复,申报材料显示(1)2022-2024年,金桥德克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2,049.92万元、2,421.01万元、2,837.59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17%、4.49%、4.52%,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16.25万元、19.2万元、20.54万元。金桥德克销售费用率和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均低于各可比公司。
(2)2022-2024年,金桥德克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1,951.92万元、2,201.02万元、2,828.46万元,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24.5万元、22.96万元、22.69万元,呈下降趋势,管理费用率分别为3.98%、4.09%、4.51%,金桥德克管理费用率均低于各可比公司。
由此,深交所要求金桥德克(1)结合薪酬政策、人员职级及变动、可比公司情况,分析金桥德克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各可比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逐年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进一步结合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金桥德克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水平及变动的合理性。
(3)结合销售模式、销售政策、新客户开发、客户类别及维护情况、业务招待费及广告宣传费等销售费用明细构成,量化分析金桥德克销售费用率低于各可比公司的原因和合理性。
(4)结合管理组织架构、管理费用明细构成等,分析金桥德克管理费用率低于各可比公司的原因和合理性。
据二轮问询回复,申报材料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1)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金桥德克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17%、4.49%、4.52%、5.29%,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11.71%、9.91%、9.84%、10.34%。金桥德克称主要受产品应用领域、客户群体差异和市场拓展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系职工薪酬、广告宣传类支出等销售费用明细科目存在差异。
(2)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金桥德克管理费用率分别为3.98%、4.09%、4.51%、4.57%,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9.72%、8.93%、8.73%、8.8%。金桥德克称主要受管理组织架构、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办公费等影响。
由此,深交所要求金桥德克(1)结合销售人员人数、人均薪酬、人均客户数及销售额、各期新增客户数量较多、获客方式差异、金桥德克客户集中度低于可比公司等情况,量化分析金桥德克职工薪酬、广告宣传类支出等主要销售费用明细科目金额及占收入的比率明显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金桥德克下游客户集中度状况相匹配。
(2)结合管理组织架构、管理人员人数及薪酬水平、人均办公费、折旧与摊销与房产价值的匹配性等情况,量化分析金桥德克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办公费等主要管理费用明细科目金额及占收入的比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和合理性。
可见,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金桥德克的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由此,深交所在两轮问询中,均要求金桥德克结合期间费用的明细构成,说明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据发布于2023年2月17日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2023年修订)》,发行人应以管理层视角,结合“业务与技术”中披露的业务、经营模式、技术水平、竞争力等要素披露报告期内取得经营成果的逻辑,应披露主要影响项目、事项或因素在数值与结构变动方面的原因、影响程度及风险趋势,包括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的主要构成及变动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的,应结合业务特点和经营模式分析原因。
据发布于2023年8月23日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2号》,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分析程序时,未保持职业怀疑的方面包括:
未对财务报表项目勾稽关系以及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差异保持职业怀疑。如收入变动幅度与现金流量、应收账款、生产成本、存货、税金等项目的变动幅度存在明显差异;售价、销量、毛利率、销售费用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财务指标相较可比期间或预算数据差异较大;收入相关财务信息与投入产出比、劳动生产率、产能、水电能耗、运输量、员工人数变化等非财务信息未能相互印证等。
未对公司资料与外部信息差异保持职业怀疑。如公司销售排名、生产能力等与行业信息不符,毛利率、销售费用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关键财务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销售、采购金额与客户、供应商披露(提供)的数据不符或与客户、供应商规模不匹配,收入与增值税、关税、出口退税申报金额等差异明显,运输费用与承运商规模或运输能力不匹配等。
据发布于2022年5月27日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2022年修订)》,保荐人应取得销售费用明细表,结合行业销售特点、发行人销售方式、销售操作流程、销售网络、回款要求、售后承诺(如无条件退货)、同行业可比公司费用水平等事项,分析发行人销售费用的完整性、合理性;对照各年营业收入的环比分析,核对与营业收入直接相关的销售费用变动趋势是否与前者一致。两者变动趋势存在重大不一致的,应进行重点核查。
取得管理费用明细表,分析是否存在异常的管理费用项目,如存在,应通过核查相关凭证、对比历史数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等方式予以重点核查。
也就是说,在上市审查过程中,监管关注申报企业销售、管理、研发、财务等期间费用的构成、变动逻辑及风险趋势,要求费用变动与营业收入趋势相匹配,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的显著差异需结合业务模式作出合理解释;同时要求拟上市企业数据与行业税务、上下游等外部信息能够交叉印证。而对于对出现的异常差异情况,保荐人、会计师需取得明细表、核查凭证并保持职业怀疑开展重点核查。
四、结语
简言之,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各期末,金桥德克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超四成,应收账款逾期率呈上升趋势,且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报告期内,金桥德克的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此背景下,深交所出具的两轮问询中,均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性及逾期情况,以及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等方面提出问询。可见,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及坏账计提充分性、期间费用率情况均系监管层的关注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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