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实控人与客户控股股东董事曾系同事 成立次年即合作交易超千万元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冷云/作者 巫恩 映蔚/风控

十三年前,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海德”)彼时由杨祖栋、王艳、郭宾出资设立。三年多后,即2011年12月,陈涛受让杨祖栋等三人持有的维海德51%股权,获得控股权。而此前,陈涛曾在维海德客户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及其子公司任职。陈涛入股维海德后,杨莹等多人相继从中兴通讯离职后加入维海德,至今成为维海德的董监高之一。

而围绕维海德与客户的“故事”尚未讲完。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维海德与一家客户累计交易超1,400万元,其中,维海德的实控人陈涛与该客户控股股东的董事长赵先明,曾系旧同事。“熟人”合作背后,维海德对该客户销售毛利率高于其他主要客户。此外,“零人”公司成立次年跻身维海德前五大经销商,交易真实性或遭拷问。且令人困惑的是,2018-2021年,维海德向关联方采购超千万元,但该关联方的社保缴纳人数未超过1人。

 

一、客户控股股东董事曾与实控人共事,成立次年即合作累计交易超千万元

此番上市,维海德与其客户超千万元交易背后,现熟人关系网。

据签署日期为2022年3月29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截至报告期末,即2021年年底,维海德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即其与客户签署的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包括其与北京融讯科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融讯”)签署于2020年1月6日的销售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据签署日期为2022年2月16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2022年2月版招股书”),北京融讯系维海德2019年新增客户,且于2021年1-6月成为维海德第五大客户。2019-2020年及2021年1-6月,维海德向北京融讯销售的金额分别为157.11万元、143.41万元、1,187.01万元。

经测算,2019-2020年及2021年1-6月,维海德向北京融讯累计销售达1,487.5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融讯成立次年,即与维海德合作。

据2022年2月版招股书,北京融讯成立于2018年12月26日。

前文提到,北京融讯系维海德2019年新增客户,即北京融讯成立次年即与维海德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维海德的实控人陈涛与北京融讯控股股东的董事长赵先明曾于中兴通讯共事。

据签署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的《维海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四轮问询回复”),北京融讯的控股股东为北京红山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山信息”)。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红山信息成立于2018年11月8日,截至查询日期2022年5月6日,赵先明系红山信息的董事长,且暂无变更信息。

据红山信息官网资料,红山信息由原中兴通讯董事长兼总裁赵先明注册成立。

即是说,红山信息由赵先明创立,而且赵先明曾系中兴通讯的董事长兼总裁。

据中兴通讯2017年年度报告,截至报告签署日2018年3月16日,赵先明系中兴通讯的执行董事兼总裁,于1998年加入中兴通讯,1998年至2003年历任研发组长、项目经理、产品总经理等职,2004年任中兴通讯高级副总裁后曾负责CDMA事业部、无线经营部工作,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中兴通讯首席技术官、执行副总裁,并负责中兴通讯战略及平台、各系统产品经营部工作,2015年11月至今任中兴通讯执行董事,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任中兴通讯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任中兴通讯总裁。

即1998年至2004年及2014年至2018年3月16日,赵先明在中兴通讯处任职。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3月29日,陈涛系维海德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998年6月至2011年11月,陈涛就职于中兴通讯及其子公司,历任主任工程师、系统部长。

细究陈涛于中兴通讯及其子公司任职情况,据签署日期为2021年10月18日的《维海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陈涛于中兴通讯担任事业部主任工程师、视讯开发部部长,2003年9月至2011年11月,陈涛于中兴通讯子公司深圳市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业务研究院多媒体&终端规划系统部部长、产品方案规划。

显而易见,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赵先明和陈涛均在中兴通讯任职,两人曾经系同事关系。

而维海德2021年1-6月对北京融讯销售额大幅增长遭问询。

据四轮问询回复,2021年1-6月,北京融讯首次进入维海德前五大客户,维海德对其销售额为1,187.01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维海德说明2021年1-6月对北京融讯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对此,维海德称,北京融讯成立时间较短,为加快推进产品市场化,于2019年与维海德开始接洽并深入合作,北京融讯凭借其优质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得以逐步开拓,销量也得到稳步上升,对维海德的采购量亦大幅增加,因此,2021年1-6月,维海德对北京融讯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除此之外,维海德对北京融讯的销售毛利率高于其他主要客户,令人费解。

据2022年2月版招股书,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期间,维海德对Haverford Systems Inc.、ClearTouch Interactive和北京融讯的销售毛利率高于其他主要客户。

据2022年2月版招股书,维海德对北京融讯的销售毛利率较高,原因是维海德对其销售以视频会议终端为主,视频会议终端的毛利率一般要高于摄像机毛利率。

然而,2021年1-6月,维海德向北京融讯销售的主要产品系摄像机。

据2022年2月版招股书,2021年1-6月,北京融讯系维海德第五大客户,主要销售内容系摄像机,销售金额为1,187.01万元。

结合上文,2019-2020年及2021年1-6月,维海德对北京融讯的销售总额为1,487.53万元。经测算,维海德2021年1-6月对北京融讯的销售额,占维海德2019-2020年及2021年1-6月对北京融讯的销售总额的比例为79.8%,其向北京融讯销售的主要产品系摄像机。

而值得注意的是,视频会议终端和摄像机系维海德两种不同的主要产品。

据招股书,维海德的主要产品包括摄像机、视频会议终端和会议麦克风,主营业务收入由摄像机、视频会议终端、音频设备、配件及其他收入构成。

由此可知,维海德于2021年1-6月对北京融讯的销售额,占维海德于2019-2020年及2021年1-6月对其的销售额近八成;而维海德对北京融讯的主要销售内容系摄像机,这与维海德解释其对北京融讯销售以视频会议终端为主矛盾。

综上所述,2019-2020年及2021年1-6月,维海德对北京融讯销售金额累计1,487.53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融讯成立次年即2019年,便开始与维海德合作;2021年上半年,维海德对北京融讯的销售收入占双方2019-2020年及2021年1-6月交易金额的79.8%,交易金额大幅增加引起深交所的关注。此外,维海德对北京融讯的销售毛利率高于其他主要客户,维海德称这是其对北京融讯销售以毛利率较高的视频会议终端产品为主所致,而这与2021年上半年维海德与北京融讯交易的主要产品为摄像机相矛盾。

不止于此,维海德与北京融讯的交易背后存在“熟人关系”。维海德的实控人陈涛与北京融讯控股股东的董事长赵先明,曾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在中兴通讯共事。而“熟人关系”,是否影响维海德对北京融讯的销售毛利率?不得而知。

 

二、“零人”经销商成立次年即合作,交易真实性存疑

报告期内,维海德的前五大经销商现“零人”异象,且该“零人”公司于成立次年“跻身”维海德前五大经销商。

据2022年2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2018-2021年,郑州荣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鸿电子”)系维海德第五大、第四大、第四大、第五大经销商。同期,维海德向荣鸿电子销售的金额分别为112.03万元、152.86万元、298.77万元、197.32万元。

即2018-2021年,维海德向荣鸿电子销售累计达760.98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维海德的经销商荣鸿电子存“零人异象”,其成立次年即成为维海德的前五大经销商。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荣鸿电子成立于2017年6月28日,截至查询日期2022年5月7日,其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批发零售等;荣鸿电子的唯一股东系袁明宪,且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可见,荣鸿电子于2017年成立,次年即成为维海德的第五大经销商。

不仅如此,2017-2021年,荣鸿电子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荣鸿电子2017-2021年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期2022年5月7日,荣鸿电子的变更信息显示,2017年6月28日至2019年1月3日,荣鸿电子的唯一股东系黄冠荣;2019年1月3日至查询日期2022年5月7日,荣鸿电子的唯一股东系袁明宪。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期2022年5月7日,荣鸿电子的前股东黄冠荣除了持有荣鸿电子的股权外,并没有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期2022年5月7日,荣鸿电子的现股东袁明宪除了持有荣鸿电子的股权外,还持有郑州千军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军货运”)99%的股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千军货运于2020年8月26日成立,于2021年11月8日注销,其2020年年报显示,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

也就是说,荣鸿电子成立于2017年,次年即成为维海德第五大经销商,而且2017-2021年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而2018-2021年,维海德向荣鸿电子销售的金额超700万元,且荣鸿电子其成立起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荣鸿电子或为“零人”公司,维海德与荣鸿电子的交易真实性或遭“拷问”。

 

三、关联方供应商撑起超千万元采购额,社保缴纳人数常年未超1人

需要注意的是,2018-2021年,维海德向董秘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采购货物代理服务,然而,该关联方的社保缴纳人数寥寥无几,其与维海德超千万元的交易真实性存疑。

据2022年2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2018-2021年,维海德向深圳市郴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航物流”)采购货物代理服务,采购金额分别为194.2万元、222.77万元、1,243万元、79.85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采购金额包括境外销售运费和境内销售运费。

经测算,报告期内,维海德向郴航物流采购货物代理服务总计达 1,739.8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郴航物流不仅系维海德的货物代理服务供应商,还系维海德的关联方。

据招股书,郴航物流成立于2013年9月4日,由维海德的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杨莹及其配偶肖俊投资设立,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3月29日,两人分别持有郴航物流49%和51%的股权。且杨莹担任郴航物流的监事,肖俊担任郴航物流的执行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2016年,维海德与郴航物流开始合作。

据招股书,郴航物流的股东杨莹入职维海德之前,与维海德实控人陈涛在中兴通讯工作时为同事关系。维海德在业务拓展过程中,与其他货运代理公司尚未完全建立商务信任关系,为减少货物受损等风险,维海德于2016年开始向郴航物流采购货物代理服务。

然而,自维海德与郴航物流开始合作,郴航物流社保缴纳人数“寥寥无几”。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郴航物流2016-2020年年报显示,其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0人、1人、1人、1人、0人。截至查询日期2022年5月7日,郴航物流并未披露2021年年报。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期2022年5月7日,肖俊除了持有郴航物流的股权外,其名下无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杨莹也并无其他控股公司。

也就是说,郴航物流或不存在由其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代缴社保的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维海德向关联方郴航物流采购货运代理服务累计超1,700万元。2016年,维海德与郴航物流开始合作。而值得注意的是,郴航物流2016-2020年的社保人数分别为0人、1人、1人、1人、0人。可见,供应商郴航物流或由1人撑起维海德千万元采购额,维海德向其采购数据的真实性,或该打个“问号”。

对于维海德而言,上述问题或冰山一角,未来维海德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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