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了刚性、可落地、与人事直接挂钩的双碳考核体系,包括5项控制指标和9项支撑指标,改变了过往“软约束、弹性执行”格局。
从供给侧来看,随着《办法》落地,化工产能扩张难度加大,尤其是煤化工、电石、PVC、烧碱、合成氨、甲醇等高耗能大宗品新增产能壁垒将大幅抬升,无碳排放腾退指标的项目基本无法获批。同时,地方政府为腾退排放指标、保障高附加值项目,将优先淘汰低盈利、高排放的中小产能,落后产能有望加速出清。
成本方面,企业间成本分化或将持续拉大。能效领先、单位产品碳排放低于行业基准线的龙头企业有望获得富余配额,可通过碳交易获得额外收益;而排放较高的中小企业将面临持续上涨的配额采购成本,成本差距或将从几百元/吨逐步拉大至上千元/吨。此外,在煤炭、石油消费总量管控下,化石能源价格长期存在上行压力。
竞争格局方面,头部化工企业或可凭借资金、技术、规模优势,布局节能技改、绿电、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降碳措施,既能满足考核要求,同时能拿到稀缺的新增产能指标。部分中小企业降碳技改可能面临资金压力,较难获得新增产能指标,特别是在高耗能的大宗化工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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