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青梧/作者
得益于“双碳”目标持续深化、能耗与碳排放管控不断强化、重点行业与领域绿色转型提速、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全面推进,以及数字新技术赋能效应的逐步显现,2025年,国内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为5,908亿元,同比增长了11.9%。2026年8月28日,广东振森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森能源”)的“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7.27MW零碳节能项目”于四川成都正式并网投运,该项目充分利用基地厂房屋顶及停车区域车棚的闲置空间,打造集光伏发电与智慧用能于一体的数智化零碳绿色能源系统。
2026年2月24日,振森能源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签署辅导协议,辅导板块为北交所,截至2026年10月12日,已开展三期辅导工作。
一、主营分布式绿色能碳服务营收超6亿元,与日丰管业、兴发铝业与西门子等大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据振森能源出具于2025年12月10日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转书”)、2025年报、2026年半年报,振森能源成立于2018年3月8日,其主营业务是分布式绿色能碳服务,主要产品/服务为分布式绿能解决方案、分布式绿能投资运营、分布式绿能技术服务。
振森能源长期专注于工业领域的绿色能碳服务,是国内少数实现GW级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民营企业,与日丰管业、兴发铝业、红牛饮料、天地壹号、锐澳鸡尾酒、菜鸟物流、中国中车、一汽大众、福田汽车、科勒卫浴、箭牌卫浴、欧神诺陶瓷、美的、东芝、西门子等多家大型企业建立持续合作关系。基于多年的项目经验积累与良好的项目实施能力,振森能源与地方大型能源集团客户均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后续深入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中,振森能源与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能源集团”)下属企业于2022年开始合作至今,双方保持良好且稳定的合作关系,已逐步成为现代能源集团投资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的前二供应商。
不仅如此,振森能源注重培养在能源数字化方面的能力。2025年11月27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公布,振森能源全资子公司广东中基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获批广东省第三批虚拟电厂运营商,成为佛山首家虚拟电厂运营商。
业绩方面,2023-2025年及2026年1-6月,振森能源的营收分别为5.24亿元、6.61亿元、6.54亿元、2.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962.16万元、8,071.45万元、8,563.56万元、1,479.39万元。
经测算,2024-2025年及2026年1-6月,振森能源的营收增速分别为26.18%、-0.97%、-17.8%,净利润增速分别为103.71%、6.1%、-49.04%。
可见,2025年,振森能源的营收小幅下滑净利润保持正增长,2026年1-6月,振森能源的营收和净利润均下滑。
收入构成方面,2023-2025年及2026年1-6月,振森能源的分布式绿能解决方案收入分别为4.94亿元、6.15亿元、5.72亿元、1.62亿元,占营收比例分别为94.43%、93.06%、87.44%、77.42%。
同期,振森能源的分布式绿能投资运营收入分别为2,238.73万元、3,473.19万元、5,036.85万元、2,679.29万元,占营收比例分别为4.28%、5.26%、7.7%、12.78%;分布式绿能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679.05万元、1,113.8万元、3,182.84万元、2,053.44万元,占营收比例分别为1.3%、1.69%、4.87%、9.8%。
截至2026年6月末,黄保江直接和间接控制振森能源的表决权比例为38.41%,黄保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黄保江,出生于1978年8月,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3年3月,任广州市美华达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2003年4月至2010年6月,任深圳市鹏煜威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0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广东振森环境亮化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广东振森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2025年4月,任振森能源执行董事;2025年4月起,任振森能源董事长。
二、已完成三期辅导工作,辅导机构关注公司治理水平、合法合规经营等情况
据出具于2026年2月24日的辅导备案报告、出具于2026年4月10日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以下简称“辅导进展报告第一期”)、出具于2026年7月13日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以下简称“辅导进展报告第二期”)、出具于2026年10月12日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以下简称“辅导进展报告第三期”),2026年2月24日,振森能源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签署辅导协议,辅导板块为北交所。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4月10日,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7月13日,第三期辅导工作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10月12日。
第三期辅导工作的辅导内容主要包括通过组织自学、讨论交流等学习方式,对振森能源进行系统的证券市场法规知识培训,帮助振森能源理解、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知悉信息披露和承诺履行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同时,对振森能源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通过资料搜集、访谈等尽职调查手段,对振森能源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关联交易、业务与技术、财务与会计等方面进行核查,并通过与振森能源管理层召开专题会或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形式,督促振森能源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辅导期内,发现振森能源的问题及解决情况,包括振森能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对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仍需持续提升。通过辅导工作,上述接受辅导人员对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有所提升,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有所提升。
此外,振森能源已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初步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提升空间。辅导机构将联合其他中介机构一起,协助振森能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并且,辅导机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要求对振森能源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振森能源的合法合规经营。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将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学习IPO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其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采取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现场和线上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密切跟进会计师、律师的工作,督促振森能源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内控管理,督促振森能源继续合法合规经营。
三、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先后有10人,闵翊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据辅导进展报告第一期、辅导进展报告第二期、辅导进展报告第三期,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先后包括闵翊、宋建华、朱晓洁、李攀、刘文业、武威威、李涛、廖诗语、刘苏成、刘洋铭,其中,闵翊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四、结语
简言之,2026年2月24日,振森能源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签署辅导协议,辅导板块为北交所,截至2026年10月12日,已完成三期辅导工作。辅导期间,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关注振森能源公司治理水平、合法合规经营等情况。主营分布式绿色能碳服务的振森能源,以及保荐质量,后续表现或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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