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制药:子公司总经理现身专利发明人名单 两家子公司财务数据信披现疑云

《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乐之BR&DL/作者 廉贞 菘蓝/风控

在2025年业绩预告中,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物”)预计其归母净利润在2.05-3.05亿元之间,比上年同期下降66.12%-49.59%。对于其业绩变动,天康生物表示,生猪养殖业务利润同比下滑,饲料业务销量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兽用生物制品受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影响,营收较上年同期略有下滑。

而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制药”)作为天康生物的子公司多年聚焦兽用生物制品领域,产品线涵盖猪用疫苗、反刍用疫苗、禽用疫苗、检测试剂等兽用生物制品。此番上市,报告期内,天康制药披露两家子公司分别存在无证生产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形。2024年,天康制药一家子公司被列为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不仅如此,天康制药曾称2022年仅子公司总经理郑金来兼职天康制药管理和研发。另一方面,潘毅平2021年11月起任天康制药另一子公司总经理,而2022年,潘毅平现身专利发明人名单。此外,天康制药在招股书中披露两家子公司的财务数据,与天康制药2024年年报披露的数据或存差异。

 

一、子公司北京标驰曾因无证生产被处罚,子公司新疆制药被列为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天康制药一家子公司因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用诊断制品被罚款超200万元。2024年,天康制药另一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此外,天康制药两家子公司先后被列为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1.1 2023年子公司北京标驰无证生产被罚款逾200万元,2024年子公司新疆制药因安全生产事故被罚款50万元

据天康制药签署于2025年6月19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于2025年6月19日的招股书”),截至签署日,天康制药持有新疆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制药”)100%的股份,持有北京标驰泽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标驰”)82%的股份。

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标驰存在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用诊断制品的情形。2023年6月5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向北京标驰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北京标驰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78.27万元,对其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即227.23万元。

此外,新疆制药因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济损失约为169万元。2024年10月17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对新疆制药及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因新疆制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决定给予其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天康制药子公司被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1.2 公转书称2023年新疆制药被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2024年子公司吉林冠界被列入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据天康制药签署于2023年11月17日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转书”),根据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乌鲁木齐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新疆制药被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并依法公开披露环境信息。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于2024年4月7日、2025年4月22日的公开信息,2024-2025年,新疆制药、新疆制药(北区分厂)均被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重点单位类别为水环境、环境风险管控。

据签署于2025年6月19日的招股书,2023年3月,天康制药收购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冠界”)100%股份。截至签署日,天康制药持有吉林冠界100%的股份。

据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于2023年7月24日、2024年3月27日的公开信息,2023年,吉林冠界系重点排污单位之一。2024年,吉林冠界被列为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在上述背景下,新疆制药及其北区分厂多次出现排污超标的情形。

1.3 绿网显示,2025年新疆制药及其北区分厂多次被检测出污染物超标排放

据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绿网”)公开数据,2025年5月27日,新疆制药的废水总排口曾被检测出1次总磷浓度超标。2025年5月20日,新疆制药(北区分厂)的废水排放口曾被检测出4次总磷浓度超标。2025年5月30日,新疆制药(北区分厂)的废水排放口曾被检测出2次pH值浓度超标。2025年5月31日,新疆制药(北区分厂)的废水排放口曾被检测出12次pH值浓度超标。

经测算,2025年第二季度,天康制药子公司新疆制药及其北区分厂共19次被监测到污染物超标排放。

由上述情形可知,2023年,天康制药子公司北京标驰因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用诊断制品被罚款超200万元。2024年,天康制药子公司新疆制药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被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天康制药公转书披露新疆制药于2023年被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官方信息显示,2024-2025年,新疆制药及其北区分厂均被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2024年,天康制药子公司吉林冠界被列为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此外,2025年,新疆制药及其北区分厂共19次被监测到污染物超标排放。

 

二、子公司总经理现身专利发明人名单,招股书披露两家子公司财务数据与年报或存差异

上市企业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值得注意的是,天康制药曾称2022年除子公司北京标驰总经理郑金来兼职天康制药管理和研发外,天康制药研发人员均为专职从事技术研发活动的人员。2022年,子公司新疆制药总经理潘毅平“现身”天康制药及北京标驰的专利发明人名单。此外,天康制药招股书披露2024年两家子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与其同期年报披露数据或“对不上”。

2.1 2022年新疆制药总经理潘毅平“现身”5项专利发明人名单,却称北京标驰总经理郑金来兼职管理和研发

据天康制药签署于2023年11月17日的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1-2022年及2023年1-3月,除北京标驰总经理郑金来兼职天康制药管理和研发外,天康制药研发人员均为专职从事技术研发活动的人员。

2022-2023年各期末,天康制药存在1位需按照工时比例分摊薪酬的非全时研发人员,其所属岗位为北京标驰总经理兼核心技术人员。

据签署于2025年6月19日的招股书,2021年11月至签署日,潘毅平任新疆制药总经理。2022年9月至签署日,其任天康制药董事兼总经理。截至签署日,天康制药的核心技术人员并未包括潘毅平。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6年4月23日,专利发明人包括“潘毅平”、申请人为“北京标驰”的专利申请共计3项。申请时间为2022年10-12月,其中2项专利状态为专利权维持,1项专利申请的案件状态为等年登印费。

此外,专利发明人包括“潘毅平”、申请人为“天康制药”、申请时间为2022年的专利共计2项。申请时间分别为2022年5月和2022年10月,截至查询日2026年4月23日,2项专利均为专利权维持。

简言之,2022年,“潘毅平”为天康制药及其子公司北京标驰贡献5项专利。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公告文件中天康制药子公司的财务数据现疑云。

2.2 招股书披露2024年吉林冠界和北京标驰财务数据,与2024年年报或存差异

前述可知,新疆制药、吉林冠界及北京标驰均为天康制药控股子公司。

据签署于2025年6月19日的招股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疆制药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30,361.02万元、92,091.81万元。2024年,新疆制药净利润为22,728.9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吉林冠界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41,578.18万元、36,682.74万元。2024年,吉林冠界净利润为3,127.5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标驰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868.94万元、-532.17万元。2024年,北京标驰净利润为-280.01万元。

据天康制药2024年年报,2024年,新疆制药净利润为22,728.97万元;同期期末,新疆制药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30,361.02万元、92,091.81万元。

2024年,吉林冠界净利润为2,113.99万元;同期期末,吉林冠界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50,547.45万元、44,306.62万元。2024年,北京标驰净利润为-403.31万元;同期期末,北京标驰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667.55万元、226.51万元。

可见,天康制药招股书披露的2024年末吉林冠界、北京标驰的总资产、净资产及2024年净利润,与2024年年报数据或存差异。而关于新疆制药的2024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及2024年净利润,招股书披露的数据与2024年报相同。

需要指出的是,会计政策变更等或难解释上述数据存差异的异象。

2.3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因素,或未对上述数据差异产生影响

据签署于2025年6月19日的招股书,2022-2024年,天康制药无会计估计变更。2022-2023年,天康制药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天康制药对2022年的关联交易公允价格调整、关联资金拆借利息费用调整、补记销售、管理,研发费用补提固定资产折旧调整资产减值损失、调整所得税费用,补提技术使用费,补提相关应由天康制药承担的税费,对不符合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进行调整,按照终验法确认技术转让收入及配套的技术服务收入,递延收益分摊调整等。

且天康制药对2023年部分不符合研发费用认定标准的费用进行更正,按照终验法确认技术转让收入及配套的技术服务收入,根据收入补提技术使用费,应收账款、无形资产重分类调整,递延收益分摊调整等。

2022-2023年,天康制药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所得税费用造成影响,对2023年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造成影响。且天康制药于2023年3月收购吉林冠界100%的股权,该交易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天康制药2023年3月3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天康制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制药”)于2024年12月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据天康制药2024年年报,2024年,天康制药重要会计政策发生变更,但该调整对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不产生影响。此外,天康制药对2022-2023年部分科目或指标进行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天康制药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且天康制药子公司上海制药于2024年12月4日依法注销,注销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即是说,申报新三板挂牌期间,天康制药称2022年除子公司北京标驰总经理郑金来兼职天康制药管理和研发外,天康制药研发人员均为专职从事技术研发活动的人员。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1月起,潘毅平任新疆制药总经理,2022年9月起,潘毅平任天康制药董事兼总经理。而2022年,“潘毅平”现身天康制药及其子公司北京标驰的专利发明人名单。此外,天康制药在招股书中披露子公司吉林冠界和北京标驰2024年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与天康制药2024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或存差异,而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因素,或未对上述数据差异产生影响。

 

三、结语

简言之,2023年,天康制药子公司北京标驰曾因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用诊断制品被处罚超200万元,2024年子公司新疆制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此外,2023年新疆制药被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2024年子公司吉林冠界被列入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绿网显示,2025年,新疆制药及其北区分厂共19次被监测到污染物超标排放。

另外,天康制药曾称2022年仅子公司北京标驰总经理兼职天康制药管理和研发,而2022年子公司新疆制药总经理潘毅平“现身”5项专利发明人名单。此外,天康制药在招股书中披露子公司吉林冠界和北京标驰2024年的财务数据,与天康制药2024年年报披露的数据或矛盾,信息披露现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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